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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赴贵阳贵安绿色金融国家级创新试验区实践教学(五)
发布时间:2021-10-01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依托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创建多维度集成化的实践教学体系,探索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庞军教授带队,在环境学院教授、贵阳贵安绿色金融领导小组顾问蓝虹的指导下,以2019级明德环境“经济学-科学”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为主,赴贵阳市和贵安新区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教学调研活动。
9月30日,师生实践教学团前往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绿色金融法庭进行参访调研。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绿色金融法庭是我国设立的首个绿色金融法庭,为维护绿色经济秩序、促进绿色金融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师生一行通过参观法院调解室、庭审法庭、法院办公区,深入了解了绿色金融法庭设立的目的、意义和近年来的运行情况。
参观完毕后,环境学院师生实践教学团同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怀宇就绿色金融法庭的运行及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座谈。同学们针对绿色金融法庭的“绿色”特点如何体现提出疑问,梁怀宇从法庭设立初衷、“源头防范、治理倒逼、环境保护审判”的制度、试行办公环保化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解答,帮助同学们深入理解设立绿色金融法庭对绿色金融的重要保障意义。